近日,在封丘县人民法院大门口被执行人张某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38万余元,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完毕。
2018年12月1日,原告王某某受雇于被告张某某从事粉刷工作,在涉案工程七楼进行外粉刷时因外架固定的方木断裂而摔下受伤,经鉴定造成颌面部损伤为七级伤残、脊柱损伤为十级伤残、右膝关节损伤为十级伤残。2020年1月3日经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,判令被告张某某支付原告王某赔偿款380853.1元。
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刘杰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某,在敦促其尽快履行执行款的同时,又从情理法等方面多次进行说服教育,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积极筹款38万余元,履行判决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