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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当事人想见见从未谋面的女法官

        发布时间:2018-03-01 14:50:16





            年后上班的第二天,是农历正月初八。这天上午九点,一位年近六旬腿脚颇不方便的女当事人,在丈夫的搀扶下,气喘吁吁地来到封丘法院三楼,指名道姓要见一见打了五年官司,却从未谋面的女法官李秋香。当女当事人和笑脸相迎的李法官紧紧捂手时,年近六旬的老人泪流满面,激动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
            女当事人叫边二梅,是封丘县王村乡的一位农民。2013年2月12日,骑电动自行车在封丘县工业三路行驶的边二梅,与杨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,造成边二梅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经警方责任事故认定,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,边二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边二梅当天住院治疗,其伤情经鉴定为左股骨折及右桡骨骨折,术后均构成十级伤残,右股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构成八级伤残。肇事轿车在保险公司有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。事故发生后,原告边二梅起诉被告杨某、被告保险公司和被告封丘县某出租车运输公司,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二次手术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各项共计30多万元。

            由于原告边二梅住院治疗,无法出庭,不得已只好委托丈夫和律师代为诉讼。封丘法院民一庭法官李秋香及时受理此案,在审理过程中,及时主持调解。最后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一、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0000元;二、原告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保险公司;三、此后原告不再因该事故向被告杨某、封丘县某出租车运输公司主张权利。

            此后,原告边二梅又因此交通事故三年做了两次后续治疗手术。因医疗费用纠纷,边二梅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两次起诉保险公司。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庭,边二梅两次均委托其丈夫和律师代为诉讼。

            因三次诉讼来源于同一事实,李秋香三次主持该案调解。李庭长对案件认真负责、公平正义,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细致入微、春风化雨,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。三次诉讼均成功调解,原告边二梅都及时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项。

            边二梅五年打了三场官司,因身体原因三场官司均未出庭,三场诉讼,边二梅领到近30万的赔偿款,可自己连主审法官的面都没见过。于是,这才笃定要亲自见见这位司法为民的李庭长,一定要当面表示衷心感谢,于是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场面。(边二梅为化名)

    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身边的榜样

            李秋香,民一庭员额法官,2017年该同志共办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69件,结案164件,其中判决79件,调解92件,撤诉13件,调撤率64%。该同志对待工作认真负责,接待当事人热情耐心,办理案件公正高效。工作中,能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案件,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,及时维护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,做到案结事了,2017年度被评为院先进个人、优秀共产党员。她所在的民一庭全年收案506件,结案426件,被授予院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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