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  设为首页 / 添加收藏 / 返回首页
        当前位置: 法学园地 -> 业务研讨

        法院异地执行的"五个必须"

          发布时间:2017-11-10 08:21:42


        近年来,执行难”成了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难点,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。异地执行是“执行难”中的首选之难,其集中表现在被执行人难找,被执行财产难寻,协助执行人难求,应执行财产难动和执行工作风险较大之上。

          造成异地执行的“难中之难”,原因是多方面的,其中既有基层政权组织疏于管理或怂恿对抗,执行行为及被执行人执行意识差,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等外部原因,也有执行干警不讲工作策略,不讲究执行方法,不注重执行艺术,不会做群众工作,不了解异地的社情民情 ,不掌握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等内部原因。但是归结异地执行的困难时,  我们往往是只找外部原因,极少从内部深层根源上找原因,事实上,只要执行法院、执行干警在异地个案执行中,能够坚持从实际出发,深入了解异地的社情民意,冷静面对现实,严格依法执行,全方位地做好工作,坚持把握如下五个必须,异地执行的难题是可以解决的。

           1、必须认真了解异地社情民情

           执行工作直接面向社会,面向群众,必须深入了解当地的社情民情。执行人员在个案执行过程中,对被执行人特别是居住在偏远乡镇、农村、林场、农场、矿区等地的被执行人,要注重了解当地基层政权、组织的领导管理情况,公安派出所的协助执行能力,民族风情及群众的法律意识,被执行人的文化修养、道德品质、情格特征、精神状态及其家族势力,并有针对性地确立执行方案。凡经调查分析认为有可能激化矛盾的,都应事先通知基层政权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协助执行;或提级和委托当地法院执行;如果认为不需要对方协助执行的,须制定严密的执行方案报经主管院长或执行局长批准。

          2、必须提高程序公正意识

          执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执行行为,必须坚持程序公正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“走小道,找捷径”而舍弃法定程序,只有这样,才能维护和保证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,切实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,保持良好的执行秩序。

          对于居住在偏远山区或易于发生群体对抗的被执行人,应当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,改变当面送达既予执行的做法;如果经查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可促成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,不可不经工作即以拘留、拘传等方式“追债”。被执行人对执行依据或执行行为有异议,并提供证据证明的,应当停止执行;被执行人没有当场提供证明,但以异议理由当场对抗执行的,也应当为防矛盾激化而停止执行,事后依法处理;凡被执行人或案外人当众有暴力抗拒执行的言行,或以自杀手段相要挟的,如无公安机关协助配合,不宜当场采取拘留等措施,并立即停止执行,但应于事后对暴力抗法者予以司法拘留或追究其刑事责任,按法定程序处理,不可伺机报复,刑讯逼供。

        3、必须加强社会协作配合

          执行工作社会性强,涉及面广,所以执行人员必须作好社会工作,善于将司法工作与社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将依法独立执行与依靠地方党委领导紧密结合起来,将执行专门工作与坚持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,力求执行个案形成社会合力,并扩大法制宣传效果。

          在个案执行中,对有可能激化矛盾,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,应当及时向当地党委报告,争取其支持和协助;对暴力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,及时会同公安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,并及时报告上级法院;对异地官员支持、怂恿、袒护、抗拒执行的行为人,要逐级上报,追究其党政纪律和法律责任;对于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,要依靠媒体及时公开报道,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。

          4、必须讲究执行方法、艺术

          执行工作不同于审判工作,它有其独到的内在规律和技巧,对此我们必须注重方式方法,讲究执行艺术,坚持做到理法并用;一是要深入搞好法律宣传,形成全社会遵法守法的大环境,从而使人们自觉在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,自觉履行法定职责;二是做到细致周到热情。在执行中积极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,使之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严之以法,热情周到,得到主动配合与支持之目的;三是对情况复杂的案件要积极申报提级执行和委托外地法院执行;四是讲究文明执行,理智执行。异地执行案件时,必须持证着装,注重执行形象,规范言行举止,讲究文明礼貌。在矛盾激化时,应当保持理智,不发怒,不失言,不过度,冷静、沉着、果断化解矛盾,妥处突发事件,力避事态扩大;五是正确使用债权凭证、债权变股权、以劳抵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,最大程度保证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       5、必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

          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“第一线”,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“防线”,执行干警处于社会矛盾的旋涡中,又置身于反腐败斗争的“风口浪尖”上,因而,特别是在异地执行案件时,必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。

          为此,作为执行干警一是要懂得“公生明,廉生威”的道理,坚持廉洁奉公,一身正气,以优良的素质和气质感召群众,团结群众,化解矛盾;二是要懂得“知己知彼”的重要性,力戒麻痹大意,盲目自信,坚持制订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。异地执行时要齐备各种卷宗材料和相关法律手续,并对一切可以予见的暴力抗拒执行的因素作出防范予案,把握工作的主动权;三是要以社会稳定为己任,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,尤其在异地执行出现群体围观、参与时,要以社会效果为重,力避矛盾激化;遇有暴力抗拒执行时,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,确保人身和卷宗材料安全,并有组织安全地撤离执行现场,另定期日执行。

        责任编辑:吕皓天    


        关闭窗口

        您是第 7667376 位访客


        Copyright©2023 All right reserved 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