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6日上午,封丘法院院长肖飞当审判长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(如图)。
为了庭审顺利进行,肖院长利用休息时间认真阅读卷宗,寻找双方争议焦点,制作庭审提纲,为本案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原告张某2006年2月14日,在封丘县某金融机构下设的营业所开立存款账户,存入人民币4250元。2006年2月15日,该营业所主任李某到张某家(和张某的父亲相识)揽储。张某在该营业所存款285000元,同年2月16日转支169250元,下余120000元一直未支取。2014年12月10日因做生意需要大量资金,去该营业所支取时,被告知该笔存款无法支取。被告封丘县某金融机构称原告在办存折时办有信用卡,已经将余额取完。原告称从来没有办过信用卡,更没有取过钱。后经多次协商,无果后,起诉至了法院。
上午9点,庭审准时开始,肖飞院长用其高超的庭审驾驭技能和业务水平,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,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。并针对合同签订及履行的事实细节进行了交叉询问,查清了案件事实。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严谨流畅,规范有序,达到了预期效果。鉴于该案疑难复杂,肖飞院长宣布该案定期宣判。
自2014年12月份,肖飞院长亲任审判长带头办理案件以来,该院坚持把“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办案”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,建成了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办案的工作机制。积极倡导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办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,不仅减轻了审判庭的办案压力,而且间接地为法官起到了指导和示范作用。同时,还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,增强了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、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。截至目前,该院班子成员均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案件,有的已经审理了多起,极大地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、办好案的积极性,有效的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,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升。